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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调查取证: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

来源:本站添加时间:2023/09/11 点击:393
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有很多的夫妻在生活中感情并不是很好,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来结识双方的关系,还有办理离婚的话起诉离婚属于一种常见的途径,需要注意相关的流程,那么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?下面诉宁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。  一、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 1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,审核完即归还原告。  2、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(一式三份)。  3、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,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。(如若结婚证丢失,应去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(一般为民政局)补办结婚证或者要求开具具有婚姻关系的证明)。  4、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户口本。  5、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(例如:房屋产权证、车辆证明、银行存款),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,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。  6、其他相关证据此外,第二次起诉离婚,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**次起诉时的判决生效单。  二、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,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。 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,但又未能向东莞婚外情调查取证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,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。因此,第二次起诉离婚时,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做好充分准备,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。  三、法律依据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**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(一)原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;(二)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住所等信息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等信息;(三)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(四)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  以上就是关于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的相关介绍,如果要办理起诉离婚,建议大家提前准备手续的材料和证件,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,根据情况来进行申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建议可以咨询一下诉宁网的律师。